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百科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环球时快讯

2023-04-07 18:37:42 来源:法问网

在现代社会中,人口在不断增长,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要理清建筑物中各个业主之间的专有和共有关系,首先就应该了解法律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下面了解物权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


(相关资料图)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一般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享有三个方面的权利:①对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所有权;②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③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成员权又称社员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在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不可分离的共同关系而产生的,作为建筑物的一个团体组织的成员而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共有所有权是建筑物所有人对建筑物指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占用、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其中,全体所有人的公用部分主要由电梯、楼梯、走廊、庭院、管道、屋顶、地下室等等;部分所有人的共用部分主要有:各单元内的楼梯,各楼层之间的楼板,两套住宅之间的隔墙等。各共有人在分享权利时应当以共用部分的本来用途使用共用部分;并分担共同的费用和负担;不得擅自对共用部分进行修缮或拆除等。

案例:甲有一套三室的住房,和乙是邻居,甲在装修房屋时,请工人在和乙共用的墙壁上掏了一个高2米,宽1.5米的壁橱,乙不知情,后来乙在挪动家具时不小心碰到了这面共用的墙壁,没想到,墙壁竟然塌了,并砸伤了乙,经过仔细察看,是甲装修时把墙壁掏的过深了,只剩下很薄的一层,所以乙轻微碰撞就使墙塌了,于是,乙要求甲将墙壁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而甲认为墙壁是他房子的一部分,他已经出钱买了房子,就有权掏墙壁,而且甲还说是因乙自己的碰撞导致墙壁塌的,后诉至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二者房屋共有的墙壁到底归谁所有和谁有权使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甲和乙的房屋毗连,共用一墙壁,此墙壁应该属于部分区分所有人的共有部分,双方对墙壁都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即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本案中,甲应当承担修复墙壁和赔偿乙的损害的责任。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1、专有所有权是建筑物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享有的自由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共有所有权《物权法》第73、74、79条明确规定以下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①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②建筑物区划内的绿地,城镇公共绿地、明示个人所有的除外;

③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

④占用业主公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⑤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3、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成员权又称社员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在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不可分离的共同关系而产生的,作为建筑物的一个团体组织的成员而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依照《物权法》78~83条的规定:①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两个组织的权利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建筑物内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行事物上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

管理方式:可以由业主自住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机构)管理,受托管理人受业主的监督。③管理规则:重要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筹集、使用维修基金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重要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④改变建筑物用途的,《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⑤《物权法》第七十八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4、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归谁所有?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①如果开发商未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到共摊面积中;也未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同时也未将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则所有权应归属于开发商。但是即便如此,开发商也不能把车库出售给任何非业主。如果按建设规划要求,开发商必须为小区业主提供车库,则开发商只能将车位在出售住宅时一同出售给小区内的业主所有,此时,出售所得价款应归开发商所有。

②如果开发商已经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到共摊面积中或为吸引购房者购房,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或将建设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则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当然,经全体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确定该车库的专有使用权,即部分业主可以通过专有使用权取得对停车场的使用权,使用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物业管理之需。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二婚有婚假吗?二婚还可以休婚假吗?
劳动法婚假的·规定是什么?带薪婚假工资怎么计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结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最新实施的结婚年龄规定是多少岁?法定婚龄的确定依据有哪些?
少数民族的结婚年龄的特殊规定 民法典有关结婚的规定
结婚证办理有哪些流程?办理结婚证有哪些程序?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结婚证丢失情况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婚假是几天?婚假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配偶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
知识纠纷
1 商标注册地址变更流程有哪些?怎么提交申请书件?
2 驰名商标注册和商标注册有什么区别?
3 商标注册大约多少钱?商标注册查询的方式有哪些?
4 深圳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有哪些要求?商标转让所需时间是多久?
5 商标是否注册查询有哪些方法?有哪些步骤?
6 服装商标注册怎么注册?注册商标流程有哪些?
7 美国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材料?美国商标办理流程有哪些?
8 泉州商标注册有哪些流程?怎么注册吗?
公司法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计税基础怎么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要符合什么要件?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会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条件
公司企业怎么新三板上市? 公司企业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有哪些?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吗?股东未出资到位能否分红?
一人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独资企业哪个好?一人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公司注册需要多少费用?公司注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自然人独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吗?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法人和子公司法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总公司更名分公司需要更改吗?
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都可以代理哪些?
合同法
什么是合同订立?合同订立要遵守什么原则?订立方式有哪些?

2023-03-16

合同订立需要哪些条件?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有什么不同?

2023-03-16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里面哪些内容、细节条款需要载明?

2023-03-16

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别?专业术语分别是什么?

2023-03-16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含义是什么?怎么区分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

2023-03-16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2023-03-16

劳动纠纷
什么是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15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0怎么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什么?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简介?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义务是什么?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有哪些特征?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法律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21  联系邮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