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赵永律师:来之不易岂能任人宰割 农民工如何讨薪维权?
2023-04-07 18:22:56 来源:法问
老板拖欠员工工资是常见的事情,农民工也经常被拖欠工资,他们认为农民工不懂得维权,也不会使用法律手段,只能被克扣却不敢声张,这也造就了大量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农民工该怎么维权呢?如何合法讨薪?
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的赵永律师做出了解答:
最近,有这样一个新闻,一农民工向工头要工资,工头不给工资,二人发生了争吵,该农民工一气之下跑到工地的厨房间拿了一把菜刀,在遭到工头恶意挑衅后,一怒之下用菜刀砍中工头头部,致其轻伤。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批准逮捕。
(相关资料图)
看完这故事不得不感慨,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农民工讨要薪酬要用合理的方式,不能使用蛮力,即使对方有过错,也不能使用非法手段,那么,怎么合法讨薪呢?
1、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要求被告履行法律义务,也可以按上述途径索取薪酬的同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讨薪者加倍支付赔偿金。
赵永律师补充相关事项:
近期,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在各行各业引起关注。
《行动计划》提出,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制定了10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作用、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开展治欠保支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大招是,在工程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按月结算,到2019年底“月薪制”全覆盖。
2019年底“月薪制”全覆盖,让农民工看到根治欠薪顽疾的希望。当然,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不是发文件、定规划那么简单,还需要主管部门强有力的监管,需要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驾护航。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法》也对工资按月支付再次予以强调。建筑业农民工无疑应被纳入“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这一刚性范畴。道理明明白白,为何现实中却成了例外?
根据人民日报最近的一篇评论,有关机构曾对建筑企业做过调研,“用工特殊性”是其拒绝“月薪制”的主要理由。在多数行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付薪;劳务派遣人员虽然不直接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但有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建筑领域则不同,普遍采用“包工头式用工”,导致建筑企业作为用工主体,通过层层转包和劳务分包,将原本应承担的按月支付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定责任,最终“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身上,进而“架空”《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种种规定。在此链条上,业主、开发商、承建商、分包商、劳务公司、大包工头、小包工头、带班之间,又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常常是一层欠一层,于是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交织在一起,便成了一笔“糊涂账”。
欠薪原因林林总总,但建筑业之所以成为重灾区,跟其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大有关系。相当一部分工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不是按月领取工资,而是等到年底或者工程完工时由雇佣方集中支付,有的每月能领到很少一点生活费,有的只是“包吃住”。这种集中支付的方式增加了欠薪风险,也使讨薪变得格外艰难。
“明白理”遇到“糊涂账”,但不管这笔账多么盘根错节,有多少历史原因,甚至已是“既成事实”“行业潜规则”,都不应成为“明白理”让步的缘由。
一来,“既成事实”不等于就是合理的。主管部门早就明文要求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让农民工主要由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基本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这一规定未能很好落实是非常遗憾的,但不能反过来以此作为延续“包工头式用工”的借口。
二来,建筑企业“月薪制”已在部分城市尝试推广,不仅欠薪现象大为减少,也没有影响到建筑工程的用工需求和正常施工。这就说明建筑领域实行“月薪制”完全可行。最重要的是,法律赋予农民工“按劳取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有“依法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基本义务,无论什么样的行业、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这涉及法律的尊严、制度的公信力,不容打折扣。
标签: 用人单位 建筑企业 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