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
2023-08-17 16:15:31 来源:问法
一、什么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要素:
(相关资料图)
1.合同有两方或者多方主体;
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3.实践合同必须履行给付义务。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不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不同如下:
1.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2.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经过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
3.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4.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成立主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问题,而不涉及国家意志,因此如果合同不成立,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涉及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而无效合同因为在性质上根本违反国家意志,因此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会引起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三、合同订立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双方签订合同,基本的要素可以分为以下这些:
1.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法等等。
2.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
3.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
4.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
5.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都包括在此。
6.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仲裁还是诉讼。
7.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
8.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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