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2023-08-30 07:20:13 来源:问法网
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资料图片)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政府的给优惠政策比党政发[2009]11号还多,其适用的是2010年2月出台的《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二、养老保险层次有哪些
养老保险层次: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省内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找法网提醒你,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说明: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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