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有哪些规定
2023-08-28 14:25:28 来源:问法
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有哪些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程序所适用的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中所特有的原则,具体可归纳如下:
(资料图片)
1.独立办案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独立性,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保证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公正性;
2.一次裁决原则。仲裁庭在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救济手段只有向法院起诉这一条路,而不能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复议或再行仲裁;
3.合议原则。只有在劳动争议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情况下,才可以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4.回避原则;
5.合法、合理原则;
6.为当事人保密原则。
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
1.写明申诉方和被诉方分别是谁。
2.如果委托代理的写明委托代理人是谁。
3.写明申诉理由、争议事实和要求。包括双方争议的内容及各自陈述的意见;双方仲裁要求。
4.裁决。包括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裁决的理由;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目;裁决结果;本案仲裁费多少由谁承担。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5.写明首席仲裁员是谁,仲裁员是谁,书记员是谁。
6.最后写明日期盖章。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形式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其他。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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