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出国逾期未归处理-事业单位人员出国逾期未归处理办法
2023-08-02 05:21:05 来源:红际
序号: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事业单位人员出国逾期未归处理-事业单位人员出国逾期未归处理办法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出国逾期未归的管理,加强出国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国籍的正式工作人员因公出国逾期未归的处理。
二、办理程序
1.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出国管理制度,明确出国人员范围、程序、审批权限等,并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 职工在出国前,应当向本单位书面报告,说明去国时间、途径、联系方式及任务等,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3. 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回国,如因故不能按期回国,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向本单位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和归期时间,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4. 职工回国后,应当向本单位提交出国护照、签证、回国证件等有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5.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职工逾期未归进行处理,对擅自离境、擅自逾期未归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违规处理
1. 擅自离境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 擅自逾期未归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3. 多次擅自离境或者擅自逾期未归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4. 擅自离境或者擅自逾期未归,构成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其他规定
1.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出国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职工遵守本办法;
2.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出国管理制度,规范出国程序,严格把关;
3.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定期开展职工出国逾期未归情况的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
4.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注意:本文仅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框架和内容,如需更加详细的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标签: